新加坡:一名因走私34.9克海洛因被判处死刑的新加坡男子在上诉中败诉。
33岁的沈汉杰在上诉中辩称,他一直认为在他马西林卧室里发现的毒品是大麻或“草”。
他还辩称,他没有贩运毒品的意图,他只是一个信使。
周五(3月1日),上诉法院发布了一份判决,认为初审法官的判决没有错误,驳回了沈的上诉。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2018年11月20日,一支由13名中央缉毒局官员组成的小组前往马西岭一个街区的停车场寻找沈。
当他们到达他的公寓时,正门是开着的,但他卧室的门是锁着的。
他们闯入了沈的卧室并逮捕了他,缴获了里面的多包毒品。
在被捕后向调查人员提供的几份声明中,沈声称他是为一个名叫艾伦的人保管毒品。
他说,在他被捕前,他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认识了他大约六个月。
他说他只在一个操场上见过图灵一次,图灵说如果沈需要什么东西,图灵可以找个人送过去。
沈说,他理解“任何东西”指的是非法的东西,比如毒品。
会议结束后,艾伦打电话给沈,说有“东西”来自“JB”,并请沈代表他接收。
沈声称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直到打开后才发现它们是毒品。
从那以后,他开始替艾伦接受毒品。他声称没有收到任何固定的报酬,但每当他需要钱的时候,他会向艾伦要大约200新元(148美元)到300新元。
沈用不同的术语来描述从他卧室查获的笔记本上的毒品。
其中包括“Hot”代表“Hot one”,“Fish”代表“cold one”,指的是冰,“wine”、“dance”、“KFC”和“Gu”,指的是草或大麻。
沈说,自2018年初以来,他每天都吸“冰”。
他不再在父亲的咖啡店帮忙后就失业了,只能从父母那里领取零用钱。
为了得到钱,他会典当包括父母的物品在内的各种物品,并表示他想用这些钱来支付日常开支和网上赌博。
在审判中,辩方辩称,沈不知道什么是海洛因,因为他只吸食过其他类型的毒品,如冰或大麻。
控方辩称,“热一”指的是海洛因,而辩方辩称,沈将“热一”理解为“大麻”或大麻。
但是初审法官驳回了被告的解释。
首先,很明显,沈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下了“热”和“孤”的不同条目。他不可能理解“热”和“谷”或“草”是同一个意思。
其次,沈在他的一份声明中没有提到他知道“草”和“热”是一样的。
最高法院同意初审法官的意见,认为艾伦没有向沈撒谎,说毒品是大麻而不是海洛因。
即使这是真的,沈会完全信任和相信图灵,并接受他的解释,这是“难以置信的”。
上诉法院的法官郑永光、法官庄兆文及法官杨慧玲表示,沈并不像他所声称的那样“在记录调查陈述方面总体上积极配合”。
相反,他“一点也不坦率”,因为他曾公然发表虚假声明,称自己不知道什么是草。
上诉法院说,后来的证据表明,他对大麻很熟悉,因为他以前曾帮助图灵分发过这种毒品。
他甚至说他以前抽过草,但不喜欢那种味道。尽管他在笔记本中称其为‘gu’,但在他的证词中,他承认‘gu’、‘grass’和‘ganja’都是指同一种毒品——大麻。”
法院指出,沈已经承认他会按照艾伦的指示向其他人提供毒品。
在被捕前,沈已经失业两年了,他是艾伦雇他分发毒品的。
DNA证据也表明,他重新包装了一些毒品包,还有一些与毒品有关的用具,如透明包装、空包和黑色胶带,这些都表明他参与了毒品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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