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H, 1月26日——今天,两名男子被控在合资采矿项目中欺骗一名男子,该项目以马来西亚州州公司(MB Inc)的名义进行。
33岁的Heidil Iskandar Mohd Shamlan和45岁的Mohd Zulkifli Mohd Toha在法官Norita Mohd Ardani面前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他们被控两项罪名,即欺骗65岁的穆罕默德·拉兹兰·阿卜杜拉(Muhammad Razlan Abdullah),让他相信他们可以帮助他获得Hulu Perak的一个稀土矿项目,这促使穆罕默德·拉兹兰(Muhammad Razlan)向他们提供了总计65万令吉的资金。
据称,该罪行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4点30分在木麻黄梅鲁拉亚酒店的公共停车场发生,并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4点45分在MB公司办公室前发生。
Heidil Iskandar还对另外两项欺骗56岁的See Chin Chee的指控表示不认罪,他欺骗后者相信他可以帮助获得与MB公司的合资项目,为Jinsha Mineral Sdn Bhd在Perak Tengah Mukim Pasir Panjang Ulu开发400公顷的土地。
这促使See为此目的向Heidil Iskandar提供了总计35万令吉。
Heidil Iskandar也不承认另外五项欺骗See的指控,即欺骗See相信他可以帮助51岁的Wai Yap Lai拥有的Agrostone (Malaysia) Sdn Bhd获得与MB Inc.的几个合资项目。
这促使See向Heidil Iskandar支付60万令吉。
据称,这些犯罪行为于2022年8月3日至同年12月28日在大众银行新邦埔莱分行发生。
所有指控都是根据《刑法》第420条提出的,该条款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并处鞭刑和罚款。
法庭允许两名被告每项罪名的保释金为2万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他们还被命令每个月到警察局报到,交出护照,不得恐吓证人。
法庭定于3月13日开庭,以委任律师和提交文件。
早前,莫哈末祖基菲利在裁判法院否认他冒用MB公司行政总裁身分欺骗43岁的安德安纳克昂金的罪名。
他被指控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3点至4点30分在梅鲁拉亚港MB公司办公室的会议室里作案。
根据《刑法》第419条的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裁判官S. Punitha允许Mohd Zulkifli保释金3000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并定于3月27日提起诉讼。——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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