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10年里,Lok Sabha和邦立法议会选举同时举行的想法被吹捧为“一国一选”,在公共话语中多次出现。在印度人民党2014年和2019年的选举宣言中都提到了这一点。最近,9月2日,政府成立了一个由印度前总统拉姆·纳特·科文德(Ram Nath Kovind)担任主席的高级别委员会,以审查该国同时举行选举的可行性。
奇怪的是,法律和司法部立法司在法律秘书(即Reeta Vasistha博士)的签名下发出的通知的语言读起来具有约束力,支持同时举行选举,而不是无限制和探索性的选举。它说,“为了国家利益,希望在该国同时举行选举,印度政府特此组成一个高级别委员会(以下简称高级别委员会),以审查同时举行选举的问题,并就在该国同时举行选举提出建议”。因此,这是一个预先判断问题的案例,这束缚了HLC的手脚。
如果高级别工作组在审议和协商的基础上得出不同的结论怎么办?是否应允许委员会在必要时自由提出反对该提案的建议?该问题此前由与部门相关的议会人事、公众不满、法律和司法常设委员会在其题为“在人民议会(Lok Sabha)和州立法议会同时举行选举的可行性”(2015年)的第79次报告中进行了审查。
该通知没有提及2018年8月30日印度第21法律委员会(由大法官B.S. Chauhan主持)发布的关于同时选举的报告草案。该报告草案是根据议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2015年)编写的,但从未最终定稿。在法律委员会改组后,这件事似乎已经不了了之。这两份报告非常巧合,因为与部门有关的议会常设委员会已经非常详细地审查了这个问题。与此同时,NITI Aayog发布了由Bibek Debroy和Kishore Desai撰写的题为“同步选举分析:“什么”,“为什么”和“如何”的讨论文件(2017年4月),该文件在法律事务部(法律和司法部)的网站上发布。
因此,除了允许政府权宜之计之外,HLC没有任何重要作用。有这么多的报道,但很少有后续行动,这件事开始听起来像是重新发明轮子。有了HLC,政府给同步选举的想法带来了新的变化,而同步选举以前只是人民党2019年选举宣言的一部分。虽然在之前的所有报告中,同步选举意味着人民院选举与所有(或大多数)州立法议会的选举同步,但在最近的立法部门通知中,市政和村务委员会的选举也被包括在内。
这种反常现象很难被忽视,虽然人民院和邦议会选举由印度选举委员会进行,但市政和潘恰亚特选举由各自邦的邦选举委员会进行。它们分别根据宪法第324条和第243K条行使职能,并对不同的立法机关负责。甚至选举人名册也是依法单独编制的。
在关于同步选举的整个辩论中,印度选举委员会的缺席引人注目,尽管政府声称已经咨询了它的意见(视频回复2017年3月10日在联邦院提出的第1226号无星号问题)。同时选举不是选举委员会提议的选举改革的一部分,有待立法部门、法律和司法部、印度选举委员会的行政部门审议。还有几十项更重要、更紧迫的选举改革建议需要政府的关注。然而,在颁布《2021年选举法(修正案)法》之前的近十年里,没有进行任何重大的选举改革。在同时举行的选举之前,优先考虑那些经过深思熟虑的改革建议将是一个更明智的建议。
2。
真的有必要重新发明轮子吗?遗憾的是,政府已经意识到同步选举的优点和挑战。从当时的法律和司法部长Kiren Rijiju于2023年3月17日在人民院给出的答复(星号问题- 254)中可以看出这一点。有利的一面是,政府引用了a)避免行政和法律和秩序机构在重复举行选举方面的重复努力;b)为政党和候选人在竞选活动中节省了大量资金;c)避免长期执行《行为示范守则》,从而对发展和福利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挑战也同样令人望而生畏。它们不仅仅是关于选举管理。它们本质上是关于议院(立法机构)的条款,这些条款需要被削减或延长,以与选举同步。政府已经确定了不少于五条宪法条款的修正案,即第83条与议会的期限有关,第85条与总统解散Lok Sabha有关,第172条与州立法机构的期限有关,第174条与州立法机构的解散有关,第356条与总统在各州的统治有关。
获得所有政党和所有州政府的共识也在清单上。最重要的后勤挑战是采购额外数量的evm / vpat,这将花费数千亿卢比。考虑到一台机器的寿命只有15年,它们在使用寿命中只会使用三到四次就会被丢弃。这笔巨额开支必须每隔15年重复支付一次。政府还认为,增加投票人员和安全部队是另一个挑战领域。
今天,全国有100多万个投票站。在上一次人民院选举(2019年)中,使用了180多万evm选票单元,130多万控制单元和140万VVPAT单元。如果在所有邦同时举行人民院和立法议会选举,EVM/VVPAT的要求将翻倍。存储空间的需求也会随之猛增。这无疑需要一大笔开支。
撇开政治争议不谈,缩短/延长两院任期将需要宪法的补救措施。与部门相关的议会人事、公众不满、法律和司法常务委员会在其上述第79次报告(2015年)中建议立法议会选举分两个阶段举行——一些与人民院选举同步,另一些在人民院中期举行(第18页)。这也将缓和EVM/ vvpat的一次性需求。
但是,国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行动应该立即开始。委员会设想拟议的第一阶段选举将于2016年11月进行,以便下一阶段可以与2019年人民院选举同步(第18页)。然而,政府选择搁置2015年12月17日提交给议会两院的报告。政府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才将此事提交给第21法律委员会,但该委员会从未发表最终报告。
因此,任命另一个委员会,无论其级别有多高,都无济于事。选择(或不)同时选举是一个需要政治意愿的政治决定。政府已经知道它的利弊。任命一位具有良好政治资历的夏尔巴人,与所有邦政府和不同政党讨论此事,以达成共识,将是一个更好的策略。
然而,优先级的选择本身似乎就是错误的。如果在一些州形成悬浮议会,同时举行的选举可能成为全国性政党的一大头痛问题。这将意味着在政党只有少数可信赖的解决问题者和桥梁建设者的情况下,同时在几个战线上灭火。
非同步选举也并非没有好处。它们允许印度选举委员会在人民院选举期间推广新举措之前尝试新举措。事实上,当印度第一次举行中期选举(1968-69)时,当时的首席选举专员S.P. Sen-Varma尝试了一些新的创新,并将其描述纳入了“1968-69年印度中期大选报告(1970)”。1968年9月26日,ECI首次发布了《最低行为准则》。随后,EVM/VVPATs, 8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选民在家邮寄投票,ETPBS(电子传输邮政投票系统)等都在一些议会选举中引入。
目前,印度平均有五到六个邦进行选举。这实际上使选举管理处于一种充满活力的状态,而不是如果选举每五年举行一次。不同步的选举也给政党注入了活力。如果选举只是五年内的一次性事件,那么一旦选举结束,各政党可能会与选民失去联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末,后来出现了政治家每五年露面一次的说法。
3。
处理选举改革的最佳方式是全面处理,而不是有选择地处理。全党会议将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在这方面,维什瓦纳特·普拉塔普·辛格的记录是无与伦比的。1990年1月9日,他成为第一位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以选举改革为主题主持议会各政党代表会议的总理。这导致了迪内什·戈斯瓦米选举改革委员会(1990年)的成立,该委员会仍被视为印度选举改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有主要政党的代表和一位前首席选举专员,即S.L. Shakdher,他作为人民院秘书处秘书长,在议会服务方面也有无可挑剔的记录。莫迪政府可以向这个集体企业学习。然而,仅就同时进行的选举而言,夏尔巴人将比另一个委员会更合适。
本文作者是《麦克风人:演说家如何创造现代印度》(2019)一书的作者,独立研究员他在新德里说。以上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完全是作者的观点。它们并不一定反映News18的观点。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