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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伯兰法学院长期院长、前联邦法官约翰·卡罗尔去世

  

  

  桑福德大学(Samford University)校长贝克·a·泰勒(Beck a . Taylor)周一宣布,担任该校坎伯兰法学院(Cumberland School of Law)院长十多年的约翰·卡罗尔(John Carroll)去世。

  泰勒周一下午在推特上写道:“桑福德家族哀悼约翰·卡罗尔法官的去世,他是2001年至2014年坎伯兰法学院院长。”“卡罗尔法官是我深爱的同事和朋友。为苏珊和整个家庭祈祷。”

  卡罗尔1974年从坎伯兰毕业,2001年回到桑福德法学院担任院长。

  在他的任期内,法学院又回到了早期对庭审辩护的关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将坎伯兰的庭审辩护项目从2011年的第5位列为2012年的第4位。

  在坎伯兰工作期间,卡罗尔于1974年至1984年担任蒙哥马利南部贫困法律中心的法律主任。

  卡罗尔也是乔治亚州梅肯市美世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并于1985年至1986年担任私人执业律师。

  从1986年到2001年,卡罗尔在位于蒙哥马利的阿拉巴马州中部地区担任了14年的美国地方法官。

  当卡罗尔宣布辞去坎伯兰学院院长职务,回到法学院全职教学时,他反思了自己不寻常的长时间任期。

  “法学院院长的平均任期不到五年,”他说,并补充说,在全国近200所法学院院长中,只有17所的任期比他宣布这一消息时更长。

  他在坎伯兰大学教授调解、证据、审判实践、道德以及电子证据发现和证据方面的在线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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