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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赫米回应罗西姆说,马来西亚永远不会允许卖淫

  

  

  普特拉贾亚:团结政府发言人法赫米·法齐尔表示,马来西亚永远不会允许开设卖淫窝点或妓院,因为该国法律明确禁止此类场所。

  他说,任何需要在该国实施的事情都必须根据现行法律进行。

  “我们必须遵守法律。马来西亚永远不允许开设妓院。据马新社报道,通讯部长昨天在参加马来西亚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的手机服务质量测试(语音通话)后对记者说:“不可能。”

  他是在回应演员拿督罗西姆·诺(Datuk Rosyam Nor)在Hitam Putih Kehidupan播客中提出的建议,即应建立卖淫窝点,以“方便”外国男性,特别是那些将妻子留在本国的男性。

  法赫米也同意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Mohd Na 'im Mokhtar博士的观点,即该提案与民法和伊斯兰教法相矛盾。

  “我认为宗教部长的声明要求我们所有人进行真诚的自我反省。我同意他的观点,你不能对待这种事情。”

  当被问及政府是否会在这样的提议后开始监管播客内容时,他说:“我们还没有计划,但你刚刚给了我一个想法。”

  昨天早些时候,纳伊姆说,罗西姆的提议显然违反了伊斯兰教义和伊斯兰教法的原则。

  他说,根据1997年伊斯兰刑事罪行(联邦领土)法令(第559号法令),有几项与卖淫有关的规定,包括第21条文,其中涉及卖淫;第22条涉及嫖客(出于违反伊斯兰教法的任何目的在男女之间充当中间人的个人);第23条涉及婚外性行为。

  此外,《1997年伊斯兰刑事犯罪(联邦领土)法》规定,按照第559号法令第35条的规定,对任何组织、鼓励或促进他人犯下任何罪行的人进行处罚。

  莫哈德·纳伊姆在一份声明中说:“社会各界一定会反对这项提议。”

  莫哈德·纳伊姆称这一提议不可接受,他说,考虑到卖淫在马来西亚是非法的,这在社区引发了争议。

  他补充说:“我们建议公众不要发表任何可能引起反对伊斯兰教义的争论或问题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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