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院听说拿督斯里纳吉没有控制SRC国际有限公司资金的流动和使用。
这位前总理作证说,他只能批准SRC董事会(BOD)做出的决定,董事会预计会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纳吉布表示,根据SRC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他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缺乏地位或权力,无法为SRC进行任何交易。
纳吉布说:“这完全是董事会的职权范围,我从未被告知,也无法对SRC的资金支出进行独立核实。”
纳吉布随后表示,他没有参与指定和批准SRC的所谓投资和资金。
“鉴于我的职位,我对拟议的投资和用于该投资的资金没有信托或信托义务。我也没有监督或控制资金的支出,”他补充说。
在新管理层的领导下,SRC于2021年5月提起法律诉讼,指控纳吉布违反信任、滥用权力、挪用公司资金并从中个人受益。
它于2021年5月任命纳吉与前董事拿督Suboh Md Yassin, Mohammed Azhar Osman Khairuddin, Nik Faisal,拿督Che Abdullah @ Rashidi Che Omar,拿督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和丹斯里Ismee Ismail。
然而,后来,它从诉讼中删除了六个人的名字,并保留了纳吉布和尼克费萨尔作为第一和第二被告。
此外,纳吉布还将SRC国际的前董事作为诉讼的第三方被告。
该公司正在寻求损害赔偿、利息、诉讼费,并要求法院宣布纳吉布因违反职责和信任而对公司的损失负责,并要求纳吉布赔偿公司遭受的11.8亿美元损失。
它还要求纳吉布和尼克·费萨尔分别赔偿1.2亿美元和200万美元,罪名是欺诈性地违反受托责任和违反信托。
法官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的审判将于9月26日星期四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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