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马来西亚女子被山打根地方法院判入狱14个月,罚款2000令吉,因为她声称自己是两名男子的母亲,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身份证。
周二(5月14日),49岁的Ramla Lampeh在法官Nur Faezah Jafry面前认罪。她承认于5月5日在山打根的国家登记局(NRD)分支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称这两名无证男子,22岁的Mohammad Firman Rahman和20岁的Mohammad Luqman Rahman是她的儿子。
根据《1990年注册条例》第25(1)(b)条,她被控两项罪名,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和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法官Nur Faezah判处她7个月的监禁和2000令吉的罚款,第一次被判入狱3个月,第二次被判入狱7个月。她的刑期将从5月5日被捕之日起同时执行。
法庭被告知,Ramla、Firman和Luqman在MyKad申请中提供虚假细节后,被NRD官员逮捕。
菲尔曼和卢克曼还被控提供虚假信息。
菲尔曼被判处5个月监禁和1500令吉的罚款,其中1个月监禁,而卢克曼被判入狱5个月。
两人均被命令在刑满后送交入境事务处递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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