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常识 > 正文

罗斯玛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6亿令吉

  

  

  吉隆坡:一马发展公司(1MDB)、SRC国际有限公司(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和9家子公司对达丁·斯里·罗斯玛·曼苏尔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属于该公司的3.46亿美元(16.39亿令吉)。

  原告声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布的妻子罗斯玛曾使用公司资金购买珠宝、手表和手袋等奢侈品。

  除了1MDB和SRC,其他原告包括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朗加)有限公司、环球多元化投资有限公司(前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原告包括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Alsen Chance Holdings Ltd、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td、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 Ltd和Brightstone Jewellery Ltd。

  在5月9日通过Messrs Lim Chee Wee Partnership提起的诉讼中,原告将罗斯玛(Rosmah)列为第一被告,将沙布南(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又名娜塔莎·米尔普里(Natasha Mirpuri)列为第二被告。

  他们声称,常驻新加坡的沙布南代表罗斯玛购买了这些奢侈品。

  原告声称,1MDB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被转移到多个离岸实体——包括Affinity Equity、Alsen Chance、贝莱德商品(Blackrock Commodities)、黑石亚洲(Blackstone Asia)和Brightstone Jewellery——然后被支付给14个司法管辖区的48家不同供应商,用于购买这些奢侈品。

  原告表示:“总共支付了320笔这样的款项,总额为346,010,489美元。”

  他们进一步声称,所寻求的货物是1MDB及其子公司信托财产的“可追溯替代品”,因此原告对这些奢侈品拥有公平的专有权益。

  他们要求法院宣布他们对罗斯玛手中的货物和可追溯收益拥有公平的所有权权益,并要求罗斯玛向第一至第六名原告支付3.46亿美元的款项。该诉讼将于5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

  ×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