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通过了《2023年外国司法豁免法案》,反对党议员对法案中规定的首相的唯一权力表示不满。
当首相署部长(法律及机构改革)拿督斯里阿扎利娜在法案通过前回答国会议员的问题时,这个庄严的大厅爆发了。
在野党议员指责法案的通过过程是“推土机式的”。
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哈姆扎表示,虽然国民阵线无意拒绝该法案,但他们无法同意通过该法案的方式。
拉鲁特议员将法案中赋予总理的权力比作“一人秀”,他说,这就是为什么制衡至关重要。
他说:“这项法案将赋予总理权力,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让其他国家不受这项法律的约束。我们不要这样误用多数人。
“我们不希望有一天总理被外国超级大国‘挤压’(施压),”他说,并警告说,如果权力被滥用,可能会产生后果。
哥打巴鲁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拿基尤丁也质疑为何法案会赋予首相这样的权力,并指出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国家,首相并没有获得豁免的权力。
“我们建议,应该由国家元首,也就是国王,来授予这项权力,”他在下议院会议间隙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塔吉尤丁说,总理在授予豁免之前应该与国家元首协商,并补充说,应该改进法律,以确保公平和平衡的做法。
《外国管辖豁免法案》旨在规范授予外国及其财产的豁免。
根据该法案,第30条赋予总理撤销给予外国的任何或所有豁免的权力,如果马来西亚没有根据拟议法案获得对等豁免。
第32条授权总理免除任何外国对该法案的具体条款的约束,并有权施加必要或权宜之计的条件或限制。
同时,第33条授权总理颁布被认为是权宜之计或必要的法规,以充分执行或加强该法条款的实施。
在解释此事时,Azalina表示,该法案与2006年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第776号法案)不同,因为它没有规定主权。
“这项法案是关于外国在马来西亚法院的豁免权,以便我们在外国法院获得同样的豁免权。
“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互惠豁免。如果外国要撤销我们(在他们国家)的豁免权,我们在这里也会这么做。”
阿扎利娜还解释说,这一决定不仅取决于总理,而且取决于由12名成员组成的外国豁免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她说,该条例草案已于去年由统治者会议提交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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