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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雪兰莪州受到的多重惩罚中,官员首当其冲

  

  

  八打灵查亚:雪兰莪队受到马来西亚足协纪律委员会的严厉处罚,受到沉重打击。

  他们的五名官员Syafiq Iqmal Fozi, Mohd Fadhli Mohd Zahari, Amirul Aswad Subro和Wan Ajmal Wan Abdullah和M. Jayabalan被罚款总计65,000令吉,其中一些人也被停职。

  赛菲克和法德里因在同一场比赛中对裁判出言不逊,每人被禁赛10场,并被罚款1万令吉。

  俱乐部还因三项涉及球迷的单独指控被罚款23000令吉。

  他们因第一次指控被罚款,当时有人扔石头打碎了一名比赛官员的汽车后挡风玻璃。随后,该俱乐部因观众座位区向比赛官员投掷水瓶的事件而被罚款。

  第三项指控涉及一名雪兰莪官员在球队前往更衣室时向一群裁判投掷水瓶的事件,俱乐部因未能确保比赛官员的安全而被罚款1万令吉。

  至于红巨人队的前球员、约旦国脚亚赞·阿尔-阿拉伯,他被终身禁止参加马来西亚足球比赛。

  9月24日,马来西亚杯四分之一决赛第二回合雪兰莪队与丁加奴队的比赛在八打灵惹亚体育场举行,在终场哨响后,这位28岁的球员对裁判拳打脚踢、吐口水。

  雪兰莪在内部纪律调查完成后,经双方同意,立即终止了他的合同。

  与此同时,他们还因未能履行组织义务而被罚款3万令吉。

  5月27日,在巴西古当城体育场举行的马来西亚超级五人制足球联赛(MPFL)对阵雪兰莪MAC队的比赛中,他们的支持者取笑并挑衅了对方球队的球迷,他们被罚款1.5万令吉。

  JDT还因7月22日在依斯干达Puteri苏丹易卜拉欣体育场举行的两队足总杯决赛中,一名吉隆坡球迷被不明身份的人袭击,导致严重受伤而被罚款1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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